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迭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复杂性、紧迫性、专业性进一步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合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传统行业逐渐由线下活动向线上转移融合。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为了牟取商业利益,随意收集、非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等问题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优化潞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为全力护航辖区企业发展,主动融入潞城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近日,分局针对近期侦办的宋某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多起刑事、行政案件的情况,对潞城建材行业主管监管的长治市潞城区工商联合会、长治市潞城区建材商会下达了“公安提示函”,通报了潞城区建材商协会成员单位存在买卖、交换客户信息等违法行为,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分局网安大队民警主动联系区工商联合会,组织潞城建材行业个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通报潞城区多家建材行业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要求参会的相关单位以案为戒,全面展开自查自纠,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行业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督促参会单位加强员工数据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家装类行业共享、互换、购买业主信息这种非公开的秘密,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业主信息资料并不是非法购买的,而是属于免费“共享”的非正常的“常态”,并不认为是犯罪,更不知道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现状。座谈会上,民警对参会相关单位人员宣讲了《刑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参会单位人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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