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碳市场,是以碳排放权配额和项目减排量等碳信用为交易标的的市场,被认为是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
1997年,联合国气候大会通过《京都协议书》,同意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全球碳市场在快速发展,多个国家已经开展或者准备开展碳市场相关的业务体系。
人民银行研究局在2021年1月发布的文章《央行研究:推动我国碳金融市场加快发展》中提到:全球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诺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前正在运行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有21个,覆盖的碳排放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0%;截至2019年末,全球碳市场累计筹资逾780亿美元。
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碳市场起步较晚,但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并从政策、基础设施等维度,加大力度推动碳市场发展。
2008 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相继创建,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化的开端;
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这也是我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正式提及碳排放权交易;
2011年,国务院下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同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共七个省市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
2013年-2014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
2016年,福建碳市场启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开始CCER(全称: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
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2021年1月1日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225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
截至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已经形成“1个全国性碳交易市场+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的布局。数据显示,2014年到2021年6月,我国共完成碳交易量24130.91万吨,市场于2017年达到交易峰值4900.3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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